安徽省失业保险政策法规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三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亳州市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亳医保办〔2024〕13号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各县区税务局:现将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一、依规分类资助参保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保障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支持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通知》进一步细化...
《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
安徽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要求,经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
关于公布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通知如下:一、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88元/月。二、核定2023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时,“统...
国统字[2017]213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017-12-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
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