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
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我省202…



皖公网安备 34162102000334号